第10单元 市场机制的成败:私人决策的社会影响
10.5 外部性:更多案例与诊断
- 外部成本、负外部性、外部不经济(external cost, negative externality, external diseconomy)
- 负外部效应指某一经济决策对他人产生的消极影响,决策者未将这一影响考虑在内。它可以描述为外部成本,负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 参见:外部效应。
- 外部收益,正外部性,外部经济(external benefit, positive externality, external economy)
- 正外部效应是指某一经济决策对他人产生的积极影响,这一影响未被决策者所考虑在内。它可以描述为外部收益,正外部性或外部经济。 参见:外部效应。
- 缺失市场(missing market)
- 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或信息无法验证,某个潜在有益的交换或贸易无法发生时,我们称这种商品的市场是缺失的。
- 私有财产(private property)
- 若某物的所有者有权排除他人使用、有权从中获益,并有权将其与他人交换,该物即为私有财产。
- 契约、合同(contract)
- 明确契约各方必须采取的一系列行动的法律文件或协议。
- 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 asymmetry of information)
- 在经济互动中,与相关方有关的信息可能仅被部分人掌握,而其他人并不知晓。 参见:逆向选择、道德风险。
- 可验证信息(verifiable information)
- 若某一信息可被法院验证并可用于强制执行契约,则称之为可验证信息。
我们在分析“杀象灵”案例时所揭示的外部性问题,广泛存在于各类经济情境中。像污染这样对他人造成损害但未给予补偿的情形,均可称为外部不经济或具有负外部性;相反,如果某一行为给他人带来好处却没有获得补偿,则称这一情形为外部经济或具有正外部性。
生产活动的负外部性
在前文介绍的十氯酮和PFOA(全氟辛酸)的案例中,企业生产活动对环境造成了负外部性。这类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对当地居民(甚至是全球居民,例如企业碳排放行为)的健康与生计造成严重损害。其他案例还包括荷兰皇家壳牌公司在尼日尔三角洲发生的石油泄漏事故,以及邦克山矿业公司在爱达荷州导致的铅中毒事件(详见5.14节)。此外,企业生产活动还可能带来如下形式的负外部性:
- 噪声:居住在大型国际机场周边的居民可能长期暴露在高分贝噪声之中,其身心健康受到损害。
- 安全事故:2013年,孟加拉国达卡市的拉纳广场商业大楼倒塌,造成1,100余人遇难,其中大部分是为国际品牌低价代工的制衣厂工人。
- 为了伐木或发展商业农业毁林破坏了当地社区赖以生存的资源和生计并引发野火,还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与气候变化造成严重影响。
企业之所以在决策时没有考虑到其行为的全部社会成本,其中一个解释是某些投入要素缺失市场,导致它们被企业视作“免费资源”。例如,并不存在市场用来交易安静的居住环境或生物多样性,因此机场或伐木公司无需为使用这些资源付费。相应地,相关产品(如航班、热带硬木)的价格被低估,因为它只反映了企业实际支付的那部分投入要素成本。我们也可以从产权视角看待这一问题:例如,制衣厂工人并未拥有可依法强制执行的在工作中获得安全保障的权利。
- 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
- 如果市场互动所产生的资源配置不是帕累托有效的,我们称之为市场失灵。该术语也指任何导致非帕累托有效配置的互动,无论是否涉及特定市场。
想要理解出现市场失灵的原因,首先需要回顾市场机制良好运作所依赖的制度基础。正如1.8节所述,私有产权是市场机制的核心要素。如果你无法确信他人会承认(并在必要时保护)你对某个物品的所有权,你很可能不会愿意为其付费。政府通过制定法律体系与建立执法机制来保障产权与执行契约。正如上一节所示,这些制度对于私人谈判而言同样是不可或缺的。
市场和产权的缺失,往往源于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关决策者行为对他人造成重要影响的信息(例如产生了多少噪声、导致哪些物种濒临灭绝)无法被观测,或难以被法庭验证。
消费行为的负外部性
资源错配并非仅限于企业生产活动对环境的污染,我们日常的消费决策同样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外部效应。
自1928年青霉素问世以来,抗生素的发展为人类健康状况改善作出了巨大贡献,许多曾经致命的疾病如今通过成本低廉的药物便可轻松治愈。但如果人们用药剂量不当、将其滥用于非细菌性疾病,或因症状缓解便擅自中止疗程,就可能导致细菌产生耐药性,从而催生出“超级细菌”。世界卫生组织近期发出警告,称人类正步入“后抗生素时代”:“除非采取有力措施……改变抗生素的生产、处方与使用方式,否则世界将逐渐失去这些全球公共卫生产品,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如果抗生素通过市场机制分配(例如在印度,抗生素在药店无需处方便可购买),其市场价格将无法反映全部社会成本。即使需凭医生开具的处方才可购买抗生素,在医生和患者面临的激励机制影响下,抗生素仍有可能被过度使用。如果医生只依据患者的私人收益作出用药决策(这些收益可能非常有限),那么未来的患者将可能因原本可治愈的感染疾病而失去生命。
类似的案例还包括:
- 在决定家庭供暖方式与强度时,我们可能忽视了燃烧化石燃料对气候的影响。
- 吸烟会危害周围人的健康。
- 开车出行会产生多重外部效应:碳排放、空气污染、交通事故风险,以及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的拥堵。
- 深夜在街头吵闹的学生可能会打扰居民休息。与机场类似,他们无需为此支付成本。
- 使用塑料袋和包装时,人们很少考虑塑料垃圾对人类、动物(尤其是海洋生物)健康的危害。
在大多数情形下,我们依据远低于社会边际成本的市场价格作出决策。例如,低廉的燃油价格并未反映开车上班(而非乘坐火车)所带来的环境成本。
治疗方案
要理解为什么这类问题在现实中如此普遍,不妨换个角度思考:我们该如何避免它们的发生?
如何使开车上班的成本真正反映这一行为对所有相关人群造成的全部成本,而不仅是决策者自身承担的私人成本?最显而易见的方式是要求驾驶者向每位受影响的个人支付与其所受损害等额的补偿。尽管这一设想在现实中难以实现,但它清楚地揭示出如果想让“开车上班的价格”传递正确的信息,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虽然上述种种案例的“病因”相似,但不同“疗法”的成效却各不相同。这取决于受影响者数量、外部效应是否易于测量以及政策能否具有可操作性。
产权、法律赔偿与契约
在受影响人数较少的情形下,正如科斯所指出的,如果法律体系能够明确界定初始产权归属,各方便有可能达成彼此都能接受的协商结果。然而,交易成本的存在(尤其是难以观察和度量关键信息)往往使这一途径在现实中难以实施。
法律与司法制度可以认定决策者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补偿受害者,从而使人们在决策时充分考虑自身行为的外部影响。例如,责任法规定:如果企业销售存在设计缺陷的汽车并导致人身意外伤害,企业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还可能要求雇主对员工生产活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企业未尽职责,将面临罚款或其他处罚。
同样地,如果你上班途中因危险驾驶而冲出道路、撞上他人住宅,在大多数国家的侵权法(损害赔偿法)下,你将被要求承担房屋损失的赔偿责任。了解到这一规定后,你或许会重新考虑是否开车上班(或至少在快迟到时适当放慢车速)。这种制度设计将改变人们的行为,并改变资源配置的结果。
不过,侵权法只能涵盖某些特定类型的侵害,而诸如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驾驶行为导致的其他重要外部影响往往不在其规制范围之内。
那么各国为什么不直接修订法律,要求决策者为其行为对他人造成的所有损害买单负责并赔偿呢?部分原因在于:施加侵害行为的主体通常从这一行为中获利。如果他们掌握足够的权势(例如跨国公司),就有能力阻止相关法律立法通过,从而使问题难以得到真正解决。
- 非可验证信息,不可验证信息(non-verifiable information, unverifiable information)
- 若某一信息可被法院验证并可用于强制执行契约,则称之为可验证信息。
- 不完全合同(incomplete contract)
- 不完全合同是一种未能以法院可执行的方式明确规定交换中影响交易各方(或其他相关方)利益的全部方面的合同。
此外,在试图应对这些外部性问题时,政府往往缺乏必要的信息(正如杜邦公司和PFOA的案例所示)。这些必要信息要么无法获取,要么法院不可验证。当外部效应复杂或难以量化时,契约往往是不完全的,产权也无法得到切实保障。试想,要执行一项限制邻里间噪声水平的合同有多难?又或是为每位渔民制定一套详尽的合同,以便渔民从每家使用“杀象灵”的种植园处获得适当补偿,这在实践中几乎不可操作。
经济工具:管制、可交易许可证与征税
当仅靠法律体系难以有效解决某些外部性问题时,政策制定者通常会寻求可行的干预手段。其中一种方式是直接管制:例如,政府可以直接禁止使用十氯酮,或对其他有害物质(如汽油或油漆中的铅含量)设定使用限值。地方政府也可以规定娱乐场所仅在特定营业时段才可以产生超出规定标准的噪声。
类似的,政府可以限制企业每月排入河流的污水量。但这种监管方式有时过于粗放。就河流污染而言,真正影响水质的是废水排放总量,而非单个企业的排放量。有些国家尝试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来管理湖泊或流域水质,也就是赋予许可证持有企业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权利,并允许在企业之间交易这些许可证。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就向排放盐水进入亨特河的工厂发放可交易的排污许可证,以确保当地农业与生态系统免受盐碱化影响。要确保该监管方式的有效运行,排污许可证的市场价格必须足够高,以体现排污行为的外部成本。
理论上,可交易许可证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因为水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控制总体污染水平,而那些污染排放意愿较强的企业可以向那些更容易采用替代生产方式的企业购买许可证。许可证的价格也能激励企业采用更清洁的生产方式。从本质上看,这种政策通过“创设新市场”来回应“市场缺失”的问题。然而,采用这种方式解决外部性问题并不轻松,政策实施过程中需要大量监管工作,不仅要科学设定污染总量的限额,还要确保各企业的实际排放量不超过其持有许可证的限定额度。
而针对商品价格过低、无法反映社会成本的情况,可以通过征税的方式提高价格,引导消费者将社会成本纳入考量。例如,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对一次性塑料袋征税已经显著改变了消费者行为。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英国均实行了垃圾填埋税,这种税收提高了企业和地方政府将废弃物送往垃圾填埋场的费用,以体现其环境成本,从而激励垃圾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
外部收益同样导致资源错配
有些决策会存在正外部效应:该行为带来的社会效益高于私人收益(或其私人成本高于社会成本)。
- 在4.6节中,如果金为灌溉工程出资,村庄中其他农户也将受益。
- 企业在研发上的投入往往也会使其他企业受益:后者可能借鉴其新工艺,或以类似方式改进自身产品,从而获得收益。
- 如果企业对员工进行培训,而该员工随后跳槽到其他企业,其掌握的技能也将随之转移:新雇主至少能部分受益于原企业组织开展的培训。
- 接种疫苗不仅保护了接种者本人,也降低了其将疾病传播给他人的风险。
- 如果一名员工付出高强度的努力,其获得的私人净收益(例如工作满意度)可能有限,但雇主却从提高的生产率中受益。
- 一国如果致力于减少碳排放,也将降低其他国家所面临的气候变化风险。
为什么外部收益也会成为问题?尽管这些行为本身具有积极影响,但仍可能造成资源配置扭曲。原因在于:决策者往往不会做那些“有益但无偿”的事情。金不会因公益资助灌溉工程而获得额外补偿;为员工提供培训的企业也无法从员工的新雇主处收回相应培训成本。正如人们因无需承担全部社会成本而过度生产或消费一样,他们也不愿意做具有外部效益的事情。在“灌溉博弈”中,如果缺乏社会偏好或社会规范的激励,每位农民都会选择不出资。同样地,企业在员工培训和研发方面的投入也往往低于社会最优水平。
与负外部性一样,决策者给他人带来的收益通常也难以通过法律体系加以补偿。例如,如果要为一位花园主人给予补偿,以奖励其美丽的花园给路人带来的愉悦,法院就必须知道该花园给每位路人带来的价值。
不过,有时我们可以通过确立产权来应对这类问题。例如,专利制度赋予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独享其研发成果的权利;著作权法则确保作者通过决定其作品的出版形式与发布渠道来获得收益。然而,这些制度在赋予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持有者对其创作成果的独占使用权(正如其设计初衷)时,也不可避免地限制了竞争,而竞争本身也是实现市场效率的必要条件。
- 外部收益,正外部性,外部经济(external benefit, positive externality, external economy)
- 正外部效应是指某一经济决策对他人产生的积极影响,这一影响未被决策者所考虑在内。它可以描述为外部收益,正外部性或外部经济。 参见:外部效应。
在其他情况下,经济工具可能会有所帮助。例如,庇古式解决方案通过提供补贴,使决策者能够充分考虑自身行为的外部收益。政府可以通过补贴或税收激励,鼓励企业开展员工培训。在一些国家,这类政策通过征收培训费的方式来筹资,未开展培训的企业需缴纳费用,用于资助其他提供培训的企业。但相比征收塑料袋税,这类政策的实施要复杂得多,因为政策制定者必须确保企业提供的培训具有广泛适用性与较高质量,不仅使提供培训的企业受益,也能惠及其他企业。
图10.6中的表格总结了前文所讨论的若干外部性问题的主要特征。在后续章节中,我们也将沿用这一分析框架,进一步探讨其他市场失灵的情形。
| 决策 |
外部效应:对他人的影响 | 成本与收益 | 资源错配(市场失灵) | 可能的补救措施(部分或全部) | 相关术语 |
|---|---|---|---|---|---|
| 企业使用一种会流入水道的杀虫剂 | 下游污染 | 私人收益 外部成本 |
杀虫剂过度使用、相关作物过度种植 | 征税、限额、禁令、可交易许可证、谈判、受影响资产共同所有 | 负外部性、环境溢出效应 |
| 开车上班 | 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拥堵、危险与空气污染 | 私人收益 外部成本 |
汽车使用过度 | 收费、配额、公共交通补贴 | 负外部性、环境溢出效应 |
| 企业为员工提供培训 | 未来的雇主受益于员工获得的技能 | 私人成本 外部收益 |
在职培训供给不足 | 补贴、培训征费机制 | 正外部性、正向溢出效应 |
图10.6 外部效应与资源错配。
- 边际私人收益(marginal private benefit,MPB)
- 生产者或消费者通过生产或消费一单位商品获得的收益。为了强调它不包括给其他人带来的外部收益,称为边际私人收益。 参见:边际外部收益,边际社会收益。
- 边际社会收益(marginal social benefit,MSB)
- 边际社会收益是生产或消费一单位商品对社会产生的收益总和,包括生产者或消费者所获得的收益(边际私人收益)以及给其他人带来的收益(边际外部收益 ):边际社会收益=边际私人收益+边际外部收益。
练习10.5 正外部性的补救措施
Translation query: please provide a translation for the additional link in the first pop-up below: marginal external benefit (MEB).
设想一位养蜂人生产蜂蜜,并以固定价格进行销售。
- 请绘制一幅图表,横轴表示蜂蜜的产量,纵轴表示价格和成本。因此,蜂蜜生产的边际成本曲线应为一条向上倾斜的曲线,蜂蜜的市场价格则可表示为一条水平线。在图中标示出养蜂人为实现利润最大化所选择的产量水平。
- 对养蜂人而言,每生产一千克蜂蜜的边际私人收益等于市场价格。但由于蜜蜂还能为邻近农户的作物授粉,因此蜂蜜生产具有正外部性。请在图中添加一条曲线,表示蜂蜜生产的边际社会收益,并标出对应的帕累托最优产量。这一产量相比养蜂人自主选择的产量有何不同?
- 请说明农户与养蜂人如何通过谈判实现双赢。为什么在现实中他们可能难以达成帕累托有效的协商结果?
- 请结合你所绘制的图表,说明政府如何通过为蜂蜜生产提供补贴来改善资源配置效率。请分析该补贴政策的分配效应,并将其与通过谈判实现的帕累托最优结果进行比较。
练习10.6 不完全契约
请从本节讨论过的下述案例中任选三个:噪声污染、安全事故、森林砍伐、抗生素耐药性、员工培训、气候变化。对于所选的每一个案例,请回答以下问题:
- 为什么这些外部效应(可能)无法被一份完整的契约所涵盖。
- 在制定完全契约所需的关键信息中,哪些属于不对称或不可验证的信息?
练习10.7 马达加斯加的产权与契约
经济学家马塞尔·法夫尚(Marcel Fafchamps)与巴特·明滕(Bart Minten)研究了1997年马达加斯加的粮食市场,该地执行产权和合同的法律制度薄弱。1 尽管如此,他们发现盗窃和违约行为却极为少见。为了防范盗窃,粮食商通常将库存保持在较低水平,甚至在必要时会在粮仓中过夜。他们避免雇佣额外的工人,以防员工盗窃。在运输货物的过程中,粮食商会支付保护费并结伴同行。大多数交易采用简单的“现付现取”形式。粮食商通过与同一交易对象的重复多次交易,逐步建立起相互间信任。
- 这些发现是否意味着,市场的正常运作并不需要以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作为前提?
- 请回顾你曾经参与过的市场交易活动。如果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这些市场是否还能正常运作?它们可能会发生哪些变化?
- 请举例说明重复互动如何促进市场交易。
- 即使存在法律制度,为什么重复互动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
Marcel Fafchamps and Bart Minten. 1999. ‘Relationships and Traders in Madagascar’.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 35 (6) (August): pp. 1–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