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单元 公司和员工

6.12 雇主如何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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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单元中 ,我们阐释了经济学中的两种权力形式:其一,经济行为主体可以通过设定交易条件获利;其二,经济行为主体可以通过有效威胁,迫使他人按照其意愿而非个人意愿行事,否则将使其付出高昂代价。前者被称为市场权力(第7单元将进一步阐述,这种权力不仅存在于劳动力雇佣中,也存在于商品销售中)。后者被称为“控制他人的权力”,因为它涉及权力主体通过威胁,迫使他人采取符合自己利益的行动,而这些行动在无威胁情况下通常不会发生。

在我们的工资设定模型中,雇主同时运用这两种权力:

  • 控制工资的市场权力:雇主可以通过减少雇佣人数来压低工资水平。
  • 控制他人的权力:雇主可以通过解雇威胁员工努力工作。

“垄断买方”(monopsony)一词由琼·罗宾逊(Joan Robinson)在其1932年出版的著作《不完全竞争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Imperfect Competition)中首次提出。为了找到一个与描述单一卖方市场(monopoly)类似的希腊语术语来描述单一买方市场,她曾向剑桥大学一位古典学者同事寻求帮助。尽管“mono-ony”最为贴切,但罗宾逊最终选择了发音更流畅的“monopsony”,虽然其字面意思是指“只有一个鱼类买家的市场”。

劳动力市场权力(labour market power)
如果一家企业能够通过减少雇佣人数来压低工资水平,那么它就拥有劳动力市场权力(有时也称为垄断权力)。 有时也称为 垄断买方权力
垄断买方权力(monopsony power)
一家企业如果能够通过减少雇佣人数来压低工资水平,就表明其拥有劳动力市场权力。这种权力有时也被称作垄断买方权力,尤其体现在一家企业在特定劳动力市场中是唯一雇主的情况下。

劳动力市场权力,有时也称作垄断买方权力,是指企业通过减少雇佣人数来压低工资水平的权力。“垄断买方”一词最初指劳动力的“单一买家”——即一家企业是该地区唯一的潜在雇主,从而能够通过控制雇佣人数来控制当地工资水平。然而,我们的模型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我们并未假设这所语言学校是巴黎唯一的雇主;其辅导员仍拥有其他就业选择。

在我们的模型中,劳动力市场权力源于工人与企业间的搜索匹配过程:双方都需要时间才能找到理想匹配。工人收到工作邀请时,其唯一的替代选择是继续失业,因此其保留工资通常低于市场上其他企业的平均工资。然而,当多个雇主竞争同一类工人时,雇主的劳动力市场权力就会减弱。例如,在巴黎,如果多所学校同时聘请教师,潜在求职者就能更快找到工作,从而提高其保留工资。相应地,每所学校为了吸引足够数量的员工,必须提高工资,这将压缩其利润空间。

此外,雇主还可以通过将员工置于收取就业租金的处境,然后以终止合同相威胁,迫使员工按要求努力工作,从而对其施加权力(即第二种权力形式)。就业租金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员工的实际工资高于其保留工资,从而产生了额外收益。

在经济学中,“权力”一词具有多种含义。例如,第5单元讨论的“讨价还价的权力”。

雇主权力的这两个方面相互关联。能够激励员工努力工作的工资水平取决于员工的保留工资。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减少招聘来避免雇佣保留工资较高的员工(对于这些员工而言,只有提高无懈怠工资才能激励他们努力工作)。